杰克·伦敦,1876年生于旧金山。他是那个时代收入最多的作家之一 。他在家中排行第十,赚取微薄的薪资贴补家用。幼年时,杰克·伦敦曾经被小偷和恶棍拐走,替他们做坏事,这件事在他心里留下了不可磨灭的阴影。后来的几年里,杰克·伦敦心情郁闷,经常借酒浇愁。
幸好,就在快变成酒鬼的时候,他随着一条捕海豹的船出海。再实回到
旧金山时,他以前的老友大都已去世。他在铁路单位工作了一段时间后,受着自己的兴趣和欲望的驱使,他到各地去旅行。他在
阿拉斯加的克隆迪克区待了很长的一段时间,后来,这个地方就成了《
荒野的呼唤》这本书的背景。书中的主角巴克,就是以他在那里所遇见的一只狼狗力雏形塑造的。
杰克·伦敦逝世于1916年,他生前一共写了五十本书。
这是一部动物描写小说,发表于1906年。作者以寒冷的加拿大北极地区为背景,采用拟人化的手法,描写一条诞生于荒野的混血狼狗,在几个月大时,由母狼带着从荒野世界回归到人类生活中来,由狼变成狗的故事。
狗年说狗。因为狗在六畜中最忠实于主人最通人性,所以不少中外作家都曾以狗为对象来撰写作品。像奥地利作家卡夫卡、俄罗斯作家屠格涅夫、英国作家吉卜林和劳伦斯等大师级人物都写过精彩的狗的故事。
美国作家杰克·伦敦100年前发表的《白牙》,无疑是狗作为主角的小说中极具魅力的一篇。命运多舛的白牙是狗和狼的混血种,在主人的训练下,它克服了野性,最后咬死了主人的敌人。
《白牙》一书的背景是加拿大西北边陲的冰封地带。在《白牙》中,杰克·伦敦一反《荒野的呼唤》的故事,叙述了一只幼狼如何从荒野中进入人类的文明世弄。有趣而值得注意的是,杰克·伦敦所塑造的动物英雄,往往比它们所遇见的人们高贵而值得尊敬。